各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进一步提升学生的荣誉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推进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建设,2017年,学校将继续开展“向国旗敬礼”升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降旗时间
除寒假、暑假和星期六、日外,每天早晨的7:00升起(如遇恶劣天气,不升挂国旗),傍晚18:00降下。
二、升降旗地点
1.花溪校区:行政楼前国旗台
2.大学城校区:图书馆前国旗台
三、升降旗组织单位及职责分工
升降旗由学生工作部、各学院共同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学生工作部职责
1.负责升挂国旗时国旗、国歌、移动音响、话筒的准备及旗杆的检查工作;
2.负责傍晚的国旗下降工作;
3.负责国旗手的选拔、培训和安排(每周一安排6人,其它每天安排3人)。
(二)各学院职责
1.负责组织学院教职员工、学生积极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营造升国旗、爱国旗的浓厚氛围;
2.负责按《2017年2-7月份“向国旗敬礼”升旗时间安排表》(附件一)组织学院教职工生参加升职仪式;
3.负责按《2017年“向国旗敬礼”升旗仪式议程》(附件二)主持升旗仪式,并做好国旗下主题教育讲话。
四、工作要求
(一)各学院要不断提高认识,把升国旗活动作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专人负责、认真组织。
(二)各学院要遵循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认知规律,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的“三贴近”原则,结合学校实际积极组织并开展,如“知国旗、爱国旗,我为国旗添光彩”、“国歌激励我成长”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在潜移默化中增强教育效果。
(三)国旗班负责人及电话:
花溪校区:夏丽佩,15519042353
大学城校区:李爽,18886073284
附件:1.2017年2-7月份“向国旗敬礼”升旗时间安排表
2.2017年“向国旗敬礼”升旗仪式议程
学生工作部
2017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