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新闻速递
当前位置: 首 页>>新闻速递>>正文
 联系我们 
 新闻速递 
 就业信息 
 返回首页 
 教务信息 
 专题链接 
最新消息
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召开2021年“意识形态宗教和扫黄打非”工作研判会
2021-05-24 14:50   审核人:   (点击: )


为强化我院意识形态工作,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与管理,防范非法宗教渗透推进扫黄打非工作常态化开展。523日下午院在15栋教学楼1009会议室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安全稳定、扫黄打非工作研判会。党委副书记、执行院长龙海燕,党委副书记林晓滔,辅导员、学生第一党支部书记张雁琳,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宣传委员、心理委员共60余人参加会议。会议由院党委书记柏云兴同志主持

柏云兴同志主持会议

首先,柏云兴同志就召开会议的目的和意义作了简要介绍。随后,林晓滔同志领学《贵州民族大学新闻宣传管理制度》,并对学院学校管理制度进行详细的解读,包括新闻宣传的方法、原则及途径。同时对各学生组织及全院学生提出要求,新闻宣传必须合理合规合法,要按规定程序开展新闻宣传工作。龙海燕同志领学《中共贵州民族大学委员会意识形态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强调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广大师生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

龙海燕同志领学

林晓滔同志领学

接着,我院党政班子听取了各班团支部书记、班长对本班意识形态、防范宗教渗透、安全稳定、扫黄打非工作情况汇报,班主任代表作交流发言。张雁琳说:希望同学们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端正思想生活作风,增强明辨是非能力,保持乐观向上的态度。我们都尊重民族风俗和民族习惯,不要在校园内宣传宗教信仰,不能逼迫他人信仰宗教。每位同学要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根本指导,筑牢思想防线严守底线,不传教更不能信邪教。

张雁琳同志发言

钟亚丽同学发言

然后,龙海燕、林晓滔两位同志分别对做好以上几项工作提出要求。林晓滔同志指出:网络的力量是无比巨大的,它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因此同学们要合理的运用网络技术,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同学们要积极响应“扫黄打非”工作部署,提高思想觉悟,保护自己生命财产安全。龙海燕同志强调:各班要多组织学习《宗教事务条例》,《条例》进一步规范了宗教事务管理,提出“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五条原则。作为新时代大学生,要加强专业知识和政治理论方面的学习,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不参加宗教活动,努力提高政治觉悟,用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最后,柏云兴同志就本次会议做了总结,并就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安全稳定、扫黄打非进行了部署。他强调: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具有全局性和战略性。对于宗教工作,要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我院党委及班子成员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宗教、安全稳定和扫黄打非工作,多次在党委会、教职工大会上传达学习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并对有关工作进行了研究和部署,在教育教学管理全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学校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和宗教工作的重要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宗教政策,坚决制止校园违法传教行为。提出几点工作要求:一是各班班主任和团学干部代表要及时传达学院今天召开的研判会议精神,充分发挥主题团日活动、主题班会在学生教育管理中的作用。二是不折不扣的落实好学院对意识形态、宗教工作、安全稳定、扫黄打非四项工作的部署,及时开展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形成书面报告交给学生工作办公室张雁琳老师。三是要做到“三个管好、一个关注”,即管好自己的嘴,哪些话不该说清楚;管好自己的手,哪些事不该做要明白;管好自己的腿,哪些地方不该去要知晓。关注同班同学的心理健康问题,春季是万物复苏的季节,天气变化大, 容易影响情绪,也是引发心理疾病的高发期,大家多关心关注,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班主任报告。四是有关科室人员要加强学院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等意识形态阵地建设和管理;班主任要加强班级QQ群、微信群的管理。五是作为新时代的大学生,要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自觉维护国家安全和校园稳定,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对意识形态、宗教、安全稳定、扫黄打非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宗教信仰问题上,要用辩证的观点理性面对,要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相互尊重,多接触、多谈心、多帮助,以理服人、以情感人,通过解决实际困难吸引人和团结人,努力做好群众工作。六是各班团干部、学生干部、共产党员平时应对班级情况了如指掌,管理服务好班级,时刻保持警惕,不得在各种场合发表不良言论。若发现不良情况,要及时向班主任、辅导员和学院领导报告,敢于开展批评,发扬斗争精神,及时帮助矫正偏差,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关闭窗口
关注我们
 联系我们 | 新闻速递 | 就业信息 | 返回首页 | 教务信息 | 专题链接 
贵州民族大学民族文化与认知科学学院版权所有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 邮编:550025